发改委批复同意云南贵州电改综合试点方案

发布时间:2016-01-07 点击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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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贵阳11月13日电(记者王新明、杨焱斌)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批复同意云南、贵州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贵州省成为全国首批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省之一。


  在售电侧改革中,将先期选取贵安新区、兴义地方电力开展售电侧改革,培育配售电业务主体,逐步放开增量配电投资业务,形成售电侧竞争市场。
  记者13日从贵州省能源局了解到,试点内容主要有四项:输配电价改革、电力市场建设、售电侧改革、建立跨省跨区电力交易机制。其中,在输配电价改革方面,贵州将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核定电网企业准许收入和输配电价水平,设立平衡账户主要用于平衡输配电价结构等。

  作为“西电东送”的重要基地,贵州还将按照市场化机制,与广东省、南方电网公司协商建立和完善黔电送粤(含黔电送深)交易机制,积极争取扩大与广西、重庆、湖南等周边省(市、区)的跨区电力交易,促进电力资源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

  按照方案,2015年12月31日前,贵州将制定首个监管周期贵州电网输配电准许收入及价格水平测算方案;2016年6月底前,建成省级电力市场电子交易平台,完善贵州电力交易中心。

  “通过试点,贵州将形成独立输配电价体系,组建相对独立的贵州电力交易中心。同时,培育社会资本参与的配售电主体,建立规范的跨省跨区电力交易机制。”贵州省发改委副主任、省能源局局长张应伟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