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六大电改配套文件近期出台

发布时间:2016-01-07 点击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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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1月12日上午9:30,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发改委中配楼三层大会议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宏观经济运行数据并回应热点问题,发改委相关负责同志出席发布会。国家发改委政研室主任、新闻发言人施子海称,输配电价格改革、电力市场建设、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售电侧改革以及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等六个方面的配套文件,预计近期就会出台。目前正研究组建北京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相关事宜。

  以下为现场文字实录:

  中国电力报记者:请问最近在电力体制改革方面有什么新动作?

  施子海: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今年3月份印发以后,我委和国家能源局迅速启动了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落实工作,截至目前有四个方面的进展。

  一是有序推进了改革试点工作。4月份,在深圳市、内蒙古西部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将安徽、湖北、宁夏、云南、贵州列入改革的试点范围。最近我们又指导制定了省级综合试点和售电侧改革等专项改革的试点方案,准备在云南、贵州等省开展综合试点。


  三是着手筹建交易机构。我们组建了专门的工作组,正在与国家电网
[微博]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以及发电集团公司研究组建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和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的相关事宜,同时也在研究其他区域和省级交易机构的组建方案。  二是陆续出台了一些配套文件。5月份印发了《关于完善跨省跨区电能交易价格形成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同时组织研究起草了输配电价格改革、电力市场建设、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售电侧改革以及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等六个方面的配套文件,预计近期就会出台。

  四是促进了消纳清洁能源。3月份我们出台了《关于改善电力运行调节 促进清洁能源多发满发的指导意见》,在《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中设计了优先发电制度,目前正在组织甘肃、内蒙古开展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的试点工作。

  这四个方面是今年以来的新的进展。